为加强投资服务工作,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规定和要求,经市政府批准,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三亚市投资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岗位及资格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专业、要求详见附表。
(二)待遇
招聘人员为三亚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将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时间:2016年5月18日—5月31日,共计10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日—6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3︰10-6︰00;周六、周日上午8︰30-11︰30报名)。
2.报名地点:三亚市凤凰路水云间小区c栋北京春光集团二楼(市发改委临时办公地点二楼),联系电话:0898-88205988、0898-88250566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直接登录三亚市人民政府、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下载报名表(一式两份),按照样表填写打印后到现场进行报名。
(2)报名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学历证书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以上证件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②近期4张正面免冠1寸彩色同底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必须一致);
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学历证明(报名时现场提供查询证明);
④属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4.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相应取消该岗位招聘。每个报名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多报的岗位视为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其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及笔试有关事项将在三亚市政府和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按公布要求填写《准考证》并下载打印(个人携带)。考生应自行粘贴照片(准考证照片应与报考时的照片一致),于2016年6月17日17︰00前到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认并盖章生效,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2)结合本次招考的岗位需求及考试成绩的实际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面试人选。
(3)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在三亚市政府和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2.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2)面试人选根据划定的合格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笔试成绩公布后,因考生书面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3)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4)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三亚市政府和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五)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且影响考核人选确定,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2.在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核。
3.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市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后,如无异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政府批准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他
本方案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88205988/8825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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