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堤防闸站管理所委托,重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闸站负责岗位2名。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30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并能适应汛期运行两班倒工作模式。
3、因以上岗位在汛期时需要24小时值班,适合男性;
4、具有大中型泵站(40个流量及以上)管理岗位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岗位要求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等工程类相近专业;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3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新都东路26号三楼),咨询电话:0515-88155822;68820806。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大中型泵站管理经历的需提供原单位盖章认可的经历证明材料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同时另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4、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或超过3:1比例时,正常开考;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四、考试
1、考试方式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笔试、面试。
2、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其中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按招聘岗位分别取笔试成绩的前三名进入面试,按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分。
五、考察考核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考察考核人员。主要考察现实表现、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有无不良记录等。如在考察考核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资格。
(1)提供虚假报名信息, 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因个人重大过错被企业开除或除名的人员。
(4)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录用的人员。
因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组织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和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七、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堤防闸站管理所工作,具体岗位服从统一安排。试用期合格且合同期内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合同期满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由基础工资加绩效考核工资构成,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岗位年薪约50000元/年。
八、组织监督
招聘工作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参与。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