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28号
为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充实外事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韩语人才2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语言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胜任外事活动的交替传译工作;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下表;
招聘单位 | 经费来源 | 岗位名称 | 招聘 计划数 |
开考比例 | 招聘条件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 | |||||
国际交流中心 | 全额拨款 | 韩语翻译 | 2 | 1:2 |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 亚非语言文学(韩国语)、韩语、朝鲜语口译 | 通过韩语高级考试(朝鲜族不限) |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6月4日9:00-11:00;
报名地点:延边大学(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西部教学楼429;
联系人及电话:0515-86660825,13951558581殷先生。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 报考者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报名表(见附件);②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③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④《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⑤语言资格等级证书。以上材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复印件。
2. 本次招聘的岗位设1: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考试费。
三、考试
考试由盐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1.考试时间:6月4日下午。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韩语口语水平测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体检结果,由市外办负责对其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人员。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盐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016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纪律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3.监督电话:
0515-86660817(盐城市外办纪检监察室)
0515-88193510(盐城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盐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