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单位 | 岗位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描述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
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 | 公共就业服务协理员 | 在中心基层办事处(香洲、拱北、横琴)从事公共就业服务,服从工作分配 | 4 | 专业不限 |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 属毕业3年内并在本市办理失业登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含在本市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1年及以上仍无接收单位的失业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或原《就业失业登记证》)。4. 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