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属各学校:
为做好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志愿流程
填报志愿时间是5月25日至6月3日。
(一)填写志愿表。考生在填报志愿之前须认真阅读《湛江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刊登在湛江市教育局网站)及《报考指南》等相关材料,结合本人的情况,慎重选择自己所要填报的相应批次的学校志愿,并填写《湛江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表》(见附件)。
(二)上网录入志愿。时间是5月25日至28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用户(报名号)和密码(准考证号)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址:http://zb.zhjedu.cn),首次登录系统后必须重新设置自己的密码,密码可设为5至9位数字,新设密码不能带有英文字母或其他字符。登录后,考生将志愿表上的内容依次录入到相应批次学校的志愿栏内并提交。考生网上录入的内容必须与志愿表一致,否则录取时以网上录入的志愿数据为准。
(三)确认志愿。时间是5月29日至6月3日。确认志愿工作由各级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内容包括打印志愿表、考生签名确认和志愿表存档。考生志愿表通过网络打印系统(下载网址http://zb.zhjedu.cn)打印。打印的志愿表必须交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校对和签名确认。考生要在监护人指导下认真校对自己的志愿表,无误则签名确认,如果有误则用红色字迹的笔在志愿表上修改再签名确认,然后交给县(市、区)招考办指定的工作人员更正。工作人员经授权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更正考生的志愿数据后,必须在志愿表上签名以示负责。考生签名确认的志愿表须交回报名点学校存档备查,考生确认后志愿数据不得再改动。
二、组织管理
填报志愿工作由湛江市招考办、各县(市、区)招考办、报名点学校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各地要高度重视填报志愿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宣传、组织和指导等工作。
(一)湛江市招考办负责全市考生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保障网络安全与数据库安全,负责招生计划库的更新与维护。
(二)各县(市、区)招考办负责本地区考生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学校管理员用户的密码管理;及时协调发放《报考指南》,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本地区考生志愿填报的进度;检查、督促报名点学校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工作。
(三)各报名点学校要成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领导机构,负责填报志愿组织工作及处理填报志愿期间发生的问题;负责组织、指导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监控本校(报名点)考生志愿填报的进度;负责按照县(市、区)招考办的安排组织考生确认和改正志愿;负责回收考生签名确认的志愿表存档备查;负责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支持和便利,并帮助考生解决在志愿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规定的确认志愿工作开始的第一天(即5月29日),须对本校(报名点)范围内符合填报条件但尚未上网填报志愿的考生,逐一督促落实填报志愿。
三、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一)志愿批次。
志愿批次和划线顺序依次分为:
第一批提前录取(特长生):面向省一级及以上普通高中学校和新创办高起点的普通高中学校,考生需参加招生学校的专业考试取得合格以上成绩才能填报,且文化分数要达到招生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以上才能参与投档录取。该批次设2个志愿,即志愿表的志愿1和志愿2。
第一批普通高中(统招生兼指标生):面向省一级及以上普通高中学校和新创办高起点的普通高中学校,其统招生志愿和指标生志愿“合二为一,同时投档录取”,考生成绩在志愿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以上才能参与志愿学校指标生的投档录取。该批次设4个志愿,即志愿表的志愿3至志愿6。
第二批提前录取(特长生):面向市一级及以下普通高中学校,考生需参加招生学校的专业考试取得合格以上成绩才能填报,并且文化分数要达到招生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以上才能参与投档录取。该批次设2个志愿,即志愿表的志愿7和志愿8。
第二批普通高中(统招生):面向市一级及以下普通高中学校。该批次设5个志愿,即志愿表的志愿9至志愿13。
第二批中职中技录取学校:面向国家级重点、省级重点、省市县属、跨市中职中技学校。该批次设8个志愿。
(二)划线。按以上志愿批次顺序分批次依次划线,在每批次中实行“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平行志愿划线投档方式。第二批普通高中(统招生)按1:1.2的比例划线,其余志愿批次按1:1的比例划线。若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投档数超出招生计划,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投档的考生。被提前正式录取的(实验班、竞技型特长生和民办学校自主招生)不再参加本次划线录取。
(三)普通高中投档录取图解。划定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统招生和指标生等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志愿表中13个普通高中志愿学校的投档流程图如下:
注:上线是指达到相应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在需要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时占优。
(四)同分比较原则。要严格控制各学校招生计划,若有多名考生总分相同均刚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导致投档数超出招生学校计划,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投档的考生,即先比较统考科目总分(不含加分);若统考科目总分相同,再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相同,再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的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直到找出优先投档者。
(五)实验班。湛江一中、湛江市二中提前拟录的实验班考生成绩需达到两校在其报考区域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5%才能被正式录取;否则取消其实验班录取资格,按考生成绩和志愿参与统一投档录取。
(六)了解清楚民办高中学校收费标准。考生如填报民办高中学校要考虑自己的经济承受力。选择这些志愿的考生,须了解清楚有关学校的收费标准、结合家庭的实际情况,慎重考虑是否填报。考生被民办高中学校录取后,必须按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交费,不按规定交费的,招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尊重考生意愿。填报志愿要尊重考生的意愿,尊重考生的选择,严禁剥夺考生的知情权,隐瞒高中阶段学校生源计划,严禁违背考生意愿,擅自更改考生填报的志愿,强行分流学生。各县(市、区)招考办、学校工作人员可协助考生网上录入志愿,但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更不得有意隐瞒或截留考生志愿。
(八)为确保填报志愿工作的公平、公正,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一到,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将不能再填报志愿。各县(市、区)招考办、学校要合理统筹安排时间,提醒考生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
(九)在填报志愿过程中,若出现问题可拨打填报志愿网站公布的咨询电话,或者通过QQ(号码:1209322404)咨询。
湛江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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