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现将孝感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在该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未达到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经审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不再另发公告。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6月4-5日(星期六、星期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具体乘车路线见附件2。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资料
(一)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对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选调生,还须提供本单位党委(组)出具的证明,证实其录用已满2年、无规定、约定最低最低服务年限且同意报名的证明。选调生无论报考何类职位,均应具备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时间)。
(三)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出具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四)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6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的证书的证明,但考生必须承诺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五)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五、有关事项
(一)凡在规定期限内未参加资格复审、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复审结束后,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职位,按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生在资格复审合格后,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同时作为面试准考证使用。
(四)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五)咨询电话:0712-12333,0712-2324506。
(六)该公告相关事项由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共孝感市委组织部
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孝感市公务员局
2016年6月1日
附件:
1、孝感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hbxg12333.gov.cn/hbwzweb/html/xwzx/web20301/5033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