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近日,江西南昌一名苏姓女子以支付宝向朋友还款1万元人民币,却因为一时手快,转错账户。一直解决不了问题的苏女士,随后竟然带一家人“占领”银行,还躺在银行大厅的长椅,要求索回款项。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新京报刘鹏:转错账等情况并不少见,类似事件发生之后,当事客户首先想到的,显然是找银行解决问题。但银行在转账行为中,只是提供了一个平台,其并无权将已经转账成功的款项再转回当事客户账户之中。而对于公安部门来说,转错账,是当事客户自己不慎造成的,类似情形,是不满足立案侦查等条件的。如此一来,银行管不了,警察也不管,当事客户就很容易出现过激维权行为。很明显,不小心转错了账,虽然转账人也有过错,但法律明显是支持转账人讨回款项的。而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等,而不是睡银行甚至“占领”银行。一方面,“占领”银行是一种找错对象使错劲的盲目维权行为。特别是在客户和银行“闹”的时候,转错的钱极有可能被再次转移。有“闹”银行、睡银行的时间,何不尽快提起诉讼?另一方面,若当事人“闹”银行的行为过激,造成银行经营秩序等被破坏,可能还会违法甚至涉嫌犯罪。
@人民网蒋萌:这种事走法律途径无疑是最正当的。但法律途径也是耗时的——法律不光要讲证据充分,还必须确保程序正义。对某些百姓来说,对于上法院还有其他顾虑——这一方面体现在法治意识不足,觉得打官司是很严重的事,更愿意“私了”;另一方面,现实中存在权力干预司法,民告官比较难。就本例而言,苏女士的心理更是拧巴。她想必觉得,寻找或状告不当得利的另一个储户费劲又渺茫,不如与眼前的银行现场“死磕”。苏女士确实瞄错了靶子,将自己的粗心归咎于银行。但在金融管理层面,是否也存在机制短板?对于转错账这种事,是否可以出台有关规定,允许临时冻结有关款项,待查清后再解冻,避免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这不会损害“被转入方”的利益。毕竟,这本身就是不当得利。在质疑苏女士“耍赖”的时候,金融管理者也该想想怎么能做得更好。
@人民法院报符向军:这件事中,银行并无过错,是苏某自己手快转错了账户,怪不得银行。“桥归桥,路归路”“冤有头,债有主”,苏某应该先与对方账户所有人沟通、协商,要求返还转错的款项,协商不成还可以提起民事起诉,要求法院判令对方返还不当得利,通过司法救济途径维护权益,挽回损失。总之,一切需依法合理解决。率领全家“占领”银行,躺在银行大厅的长椅上,企图通过给银行施加压力,制造事端来索回款项,实现自己的所谓合理诉求,不但让银行无辜“躺枪”,还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严重影响到银行工作的正常进行。这显然是“病急乱投医”,错上加错,已经触碰了道德和法律的红线。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依法治国时代,除了制定完善法律,有法可依,更要让法律深入人心,长出“牙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从而唤起、树立公众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法治的信仰,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并以良法善治促进个人道德、公共道德的养成。一言以蔽之,我们需要宣传、教育、严格执法以构建良好的法治氛围,让人们真正懂得行为底线,依法表达自己的诉求!
@四川新闻网陈家沛:要说这位女子的做法,的确是有些“不要脸”:转错账是女子自己的操作失误,跟银行没有任何关系。这家银行只是收款人的开户银行,睡在银行里,不仅影响银行的正常营业,还影响储户的正常存取款,更关键的问题是,这样根本无法找回转错了的钱。我们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之后,她要找回钱,最重要的事是要找到对方。可是以她的信息与渠道,这是非常困难,甚至无法做到的。而支付宝与银行两家都可以为她提供最有效的帮助。报道中没有说支付宝及银行对她提供了怎样的帮助,但是,假如这两家提供的帮助是实实在在的,那么她应该已经找到对方了,那样,她还会如此“不要脸”吗?
在这件事里,支付宝与银行当然都没有过错,但又都有为她提供帮助的义务;有困难找警察。警察对于她遇到的困难也有义务提供帮助,即便她采取了“不要脸”的做法,警察只能向她提出正确的维权途径,而不能直言她的“耍赖,不要脸”。无论如何,警察直言不讳说老百姓“耍赖,不要脸”,都是不可以、不应该、不恰当的,只能激化矛盾。这位女子的做法无疑是失去底线的。可是支付宝、银行及警方在这件事上,是不是一样存在失去底线的地方,从而助长了她的“不要脸”?支付宝、银行与警方很有必要反省一下。
解析:在生活中,难免会遇到转错账的情况,而遇到这样的事情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找警察,并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而不是带一家人“占领”银行并“宣言”:“我不要脸,我跟你说,我从小就这样活到大,我不要脸”。
显然这样的做法是不理智的,不仅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而针对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扰乱公共、单位秩序不但违法,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将构成犯罪。
可见,处理事件不当,还有可能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我国是法治国家,一切都要以法为先,不能仅凭个人行为,而这就需要民众树立法治思想,真正懂得行为底线,才能依法表达自己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