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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在异乡是单身,每逢佳节被催婚”。近年来,每逢长假,大龄单身青年就遭遇到各种来自家庭的“催婚压力”。为了应对父母及亲友的逼问,“租”女友回家过年,成了一些单身青年的新招式。(2月10日新华网)
假装女友,应付父母,参加聚会,陪见朋友,旅行伴游,可结假婚办婚礼(不领证),不陪睡,不接吻,不陪酒……部分未婚人士面临春节父母逼婚,从网上“租”一个女友回家,成为应急之举。记者调查发现,类似的招租友信息在交友网站、QQ群颇为活跃。
据河南电视台近日消息,春节将至,很多大龄剩男剩女们又面临回家被逼婚,于是他们便想出了各种办法来应对,“租女友回家过年”便是其中一种办法。婚介人员表示,临近过年租男女朋友回家过年的业务是相当火爆,价格也是明码标价,基本上都在3000元以上。只要舍得花钱啥都好办,都是年轻男女,同居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一家婚介所表示这类业务每年都有,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我们做不到的业务。(1月27日澎湃新闻网)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新京报西坡:有律师表示,租女友回家过年涉及的法律问题可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双方即使签订了相关租赁或买卖合同,也不受法律保护,应当撤销。根据我国民法规定,“人身”不能作为债权标的物,不能出租。二是如果双方没有签订相关合同,就没有履约的保证,一旦一方中途反悔,另一方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上一代人认为早结婚、早生子等于幸福美满,却忽略了早结婚可能意味着早离婚,早生子可能意味着又制造一对不合格的父母。他们更忽略了,即使一个人单身一辈子,也可以过得充实而满足。在这方面,大多数父母不愿意尊重子女的选择,一味施加道德压力,才让许多年轻人视回家为畏途。
@京华时报舒锐:由于这份不合法“合同”极具私密性、人身性,成了不少违法犯罪的土壤。如果对方并非善类,则容易产生盗窃罪、抢劫罪;如果男方图谋不轨,则将容易产生强制猥亵妇女罪、强奸罪、拐卖妇女罪;如果在冒充过程中,向对方亲友索取大量财物,则涉嫌诈骗罪;如果其中涉及性交易,则涉嫌卖淫嫖娼违法等等。或许我们并不能在法律上一刀切地禁止“租友”行为,乃至将之纳入违法范畴,但我们必须认识到相关行为的不道德性、不合法性、危险性。招租者须认识到,即便是善意的谎言也是谎言,远离了孝道的初衷,更让亲情蒙尘。而被招租者更须认识到,把自己的人身作为交易内容,这是对自己也是对家人的极不负责。
@人民网蒋萌: “为了你好”是儿女们最不愿听到的长辈式“语重心长”。这倒不全是出于儿女的“叛逆”,实在是每个人都有独立的思想与选择。一些长辈还会说“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还多”,紧接着则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问题是,年轻人所处的社会环境与老辈人大不相同,人的思想变迁更是深刻而具体。很多时候,不是年轻人不想结婚,而是现实中的掣肘与情感上的伤害,令婚姻大事渴望却难及。如果让老辈人上婚恋网站看看,恐怕也会傻眼。常见的择偶要求包括有眼缘、身高不得低于多少、学历本科以上、有独立住房、收入要达到多少……除了“硬性指标”外,还有三观相符、情商高、睿智、成熟、善良、温柔等“软要求”。更见怪不怪的是,许多人还附加上星座、户籍、某地人士勿扰等“歧视条款”。这一系列要求混在一起,不光让非白富美与非高富帅气馁;而且就算硬件“达标”,软件上的“诡异”也可能让你“卡壳”。当事人事多还不算,“丈母娘的需求”、“婆婆的条件”带来的麻烦也不少。显然,这不是一个人放宽择偶标准就能解决的,而是一种现实的、个体无法摆脱的环境氛围。在对的时间遇上对的人,需要缘分运气,在感性之余也少不了理性。老辈人的心思是好的,但光有好心,却帮不上忙,反而可能添乱。
@红网赵元建: “租女友”其实背后隐藏着深刻的社会背景,那就是随着社会的节奏日益迅速,社会差距日益扩大,当隐藏在内心的满足欲望得不到满足,对于未来的焦虑,年轻人既不满自己的现状,又不忍心辜负父母的期待,于是便想出了这样的“歪招”。“女友经济”看似是出卖时间,但缺乏监督的情况下,是否会成为一种变性的“假女友真卖淫”,就像某机构人员那句“都是这个年纪,只要你有能耐,发生关系也可以”难免会引起别人的遐想。另外,如果只是单纯要求受雇人提供陪雇主逛街、吃饭等劳务,那么只是属于法律上的雇佣关系,合同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如果包含了接吻、以恋人的身份约见亲友等,则涉及“男友”“女友”特定的人身性质,不属于雇佣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合同条款,不受法律的保护。
“租女友”是一种畸形的文化,这种没有感情基础的并且“险象环生”的陪伴是否会起到让父母安心的作用,就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了。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的是:网络上、社会机构中如此的“专业化”“堂而皇之化”的背后,有关部门的监督缺位难逃其责,“万张美照”是否涉及信息泄露也应该给予公众一个交代。在社会伦理与法律禁区面前我们应该设一道界限,一旦越过就应该受到惩戒。
@百度百家池墨:3000元租个女友回家过年,既有面子又可以享受到男女间的鱼水之欢,这对于那些有这方面需求的人士来说,可谓是天大的好消息,因为租女友回家过年虽然贵了些,但相比找“小姐”,这可要安全多了。租女友回家过年同居,既不受外界干扰,还不触犯法律,可以说是“名正言顺”。而双方也是各有所需,可谓是一拍即合,男方希望花钱得到自己想要的身体,女方则用自己的身体换来了金钱,这其实就是赤裸裸的性交易,与卖淫嫖娼无异,只不过是披着“租女友”的美丽外衣而已。
这些愿意被别人租用的女孩,都是些什么人呢?虽然有因为对金钱的渴望而愿意出租自己做别人的女友,但是,应该是少数,我们担心,随着政府扫黄工作力度加大,很多失足女转战其它领域,有的摇身一变成了“家庭保姆”,有的变成了“奶妈”,还有的变成了别人的“二奶”,现在又多了一种选择,将自己出租给别人做“女友”。“租女友回家过年”其实变成了租失足女回家过年。“租女友回家过年”可以同居,其实就是赤裸裸的性交易,所以,我们要谨将卖淫嫖娼合法化,有关部门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监管,对于“租女友回家过年”这种所谓的业务,应该明确说不,社会也不应该纵容这种违背公序良俗的现象。
解析:现如今,“大龄剩男剩女”已经成为一种社会趋势,这也让“租一个女友回家过年”逐渐成为一种时尚,一些网站上几万张的美照供你选择,不仅如此,租女友之前还会说明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比如像“喝一两白酒50元,喝一瓶啤酒20元”等等,甚至还有“超3千可同床”“都是这个年纪,只要你有能耐,发生关系也可以”,这样的“大尺度”言论,不得不让人为之咂舌。
不可否认,虽然“租女友”解决了“逼婚”问题,但是,这也并“非安全可靠”甚至会造成各种各样的法律纠纷,正如2014年春节,江苏盐城男子王伟就为避家人逼婚,以每天500元的价格租了个“女友”回家过年,结果不知情的父母被骗走8万元。另外,诸如带假女友回家过年,父母给“准媳妇”塞见面钱,最后因钱的归属问题闹到法院的也不在少数。
其实,“租女友”背后隐藏着深刻的社会背景,一方面,男女比例严重失衡,必然有相当部分男性要打光棍;另一方面,男女结构性失衡,表现在部分“过于优秀”的女性找不到合适男性匹配。解决人口结构问题,除了要达到男女比例的自然平衡,还要解决女性“期待婚姻问题”。
说到底,还是希望女性朋友们别被“租女友”的男性过剩现象迷惑,不管男性如何过剩,适合自己的那一款,对你个人而言,才是市场信息的全部,何况,在一个文明程度越来越高的社会,我们的家长们更应该尊重年轻人的真实想法,不要过分的干预孩子的私生活,只有这样才能让“孩子们”真正幸福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