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选拔适岗人才,充实射阳港经济区人员队伍,经县政府批准,射阳港经济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名额
讲解员 1名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四)女性,净身高1.60米以上;
(五)具有射阳县户籍;
(六)具备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工商管理类、经济类相关专业;
(七)普通话标准流畅,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交流。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4日至6月15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填写(附件)《射阳港经济区2016年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3.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式、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6年6月17日上午8:30—10:30。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准考证领取时间: 2016年6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 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6年 6月17日下午14:3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部分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实施办法
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总成绩。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射阳港经济区协同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其办理有关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射阳港经济区工作,合同签订后不再进行递补。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工资参照射阳港经济区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自行解决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69222866 (县人力资源公司)
联 系 人:徐小慧
咨询电话:0515-87756523 (射阳港经济区)
联 系 人:陈女士
七、招聘工作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09009
射 阳 港 经 济 区
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6年6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