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山西大学商务学院的录取规则是什么?有何具体要求?
答: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文史、理工类:对于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排序成绩按各省、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没有排序成绩的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并列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艺术类:美术类、舞蹈专业,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专业,对于进档考生,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按器乐各行当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某些乐器行当完不成招生计划,其空缺名额可按以下顺序优先分配给钢琴、小提琴、二胡、琵琶、古筝、竹笛、手风琴。每行当1个名额,分配完为止)。
体育类: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江苏省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我院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是选测科目历史为C、物理为C,其它选测科目为C,必测科目达到4C,技术科目为合格。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投档比例: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应、往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计算机、经济学专业录取时,数学成绩作为参考,对英语专业的考生入校后进行口语、听力的测试。
外语语种不限,无口语成绩要求。我院所有非外语专业,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服从学校安排。
单科成绩无要求。
男女比例不限。
对加分考生录取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
专升本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普通类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体育类专业在划定的文化线上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口升学本科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普通类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音乐、舞蹈类专业在划定的文化线上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与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以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的形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