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时间 | 地点 | 参加对象 | 负责单位(人) | |
心理测试 | 2016年6月20日 | 上午7:30开始 | 考生于7:30统一在三明电大大院集中 | 报考三明市公安局、尤溪、沙县、将乐、泰宁、明溪、永安、大田公安系统的考生 | 三明市公安局政治部、三明市森林公安政治处、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下午14:30开始 | 考生于14:30统一在三明电大大院集中 | 报考建宁、宁化、清流公安系统考生、森林公安系统的考生 | |||
体能测试 | 2015年6月21日、22日 | 21日上午8:00开始 |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田径场内集中 | 报考三明市公安局、泰宁公安系统职位的考生 | 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公安局政治部、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三明市森林公安政治处 |
21日下午14:30开始 |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田径场内集中 | 报考尤溪、沙县、将乐、明溪、大田、清流公安系统职位的考生 | |||
22日上午8:00开始 |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田径场内集中 | 报考建宁、宁化、永安公安局、森林公安系统以及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法警职位的考生 | |||
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 |||||
1.参加面试的考生全部参加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 | |||||
2.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 | |||||
3.考生在测试时发现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当场取消该测试项目的测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 |||||
4.心理测试不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电话告知。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试。 | |||||
5.考生务必于指定时间、指定地点集中。迟到者视为弃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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