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范围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科员1名(具体职位表附后)。
(二)选调范围
面向深圳市内、外各级机关(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具备公务员身份且在编在职(含参公管理人员),现任科员及以上职务。副科级(含)以上公务员本人自愿降职,或属深圳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符合转任要求,本人自愿按科员任职的,也可报考;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具有3年以上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相关资格条件截至时间2016年6月30日。
根据有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选调: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正在党纪或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期限内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三)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四)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五)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在现单位的首聘期内的;
(六)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岗位职责
负责区直机关办公用房本体维修、改造工程的管理工作。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5日—6月30日(截止6月30日18时)。
2、报名方式:报名者请登录南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www.szns.gov.cn/publish/swj/index.html)下载《南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报名表》,录入相关信息,将报名表及个人简历发送电子邮件至nsswj2013@126.com。
3、咨询电话:26662523。
(二)资格审查
南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对选调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报名者请下载《南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报名表》,录入相关信息,连同其他资料一并提交;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任职文件(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3、本人的获奖证书及相关文件(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4、本人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5、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三)组织选调考试,确定拟考察人选
报名人数3人及以上,则组织选调考试;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经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取消此次选调计划。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发放考试通知书。考试方式、时间、地点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为市内公务员则由招考单位直接进入考察环节;如为市外公务员,则需先提交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方能进行考察。
(四)组织考察和体检
选调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体检安排在深圳所属市级医院或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市内公务员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和任职,市外公务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和任职。
(六)在发布选调公告的网站上公告选调结果。
五、其它事项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10]22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市外转任方式新进入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的人员实行聘任制。
此公告由南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2016年6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