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决定从全市在职在编公务员中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公务员共3名,其中综合管理类科员1名、行政执法类公务员2名。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各级机关(不含驻深单位)在职在编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公务员需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符合所在单位服务年限要求;聘任制公务员需在现工作单位聘期满3年(含试用期);
(二)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三)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执法类公务员从事一线执法工作,要求男性;
(五)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及市内聘任制公务员在现用人单位首次聘用期间的;
4.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含笔试和面试)、资格复审及组织考察、确定拟选调人选及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同时在深圳特区报、宝安日报、深圳考试院网站、龙华新区政府在线、民治办事处政务网站等发布。公告时间为2016年6月6日至6月17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至6月1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阳光路26号民治办事处办公大楼组织人事科519,联系人:饶小姐、杨先生,电话:81718212、81718802。
2.报名提交材料
(1)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双面打印)、报名信息简表(附件1、2);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3)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复印件;
(4)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注:材料2、3、5最迟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交)
3.资格初审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除对报名人员对照本次选调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外,同时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交流条件。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权重为4:6)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题目为主观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及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
(五)确定拟选调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办事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拟调人选进行公示。
(六)办理调动手续
确定为选调人选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因被选调人选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调动手续的,办事处将按有关规定启动递补程序。
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
2016年6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