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单位人员结构,因工作需要,县城管局现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射阳县城管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4)具备《射阳县城管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表中对工作经历、履职条件等有时间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社会人员如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工作所在地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7)留学回国人员,其相应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书;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本人携《报名登记表》(含两张2寸免冠正面彩照)、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年度考核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在6月22日-6月24日到县人才服务中心报名(地址:射阳县解放路24号县劳动宾馆一楼,电话:82355120)。
(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设1:3开考比例,由县城管局与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核,确定通过的报考人选。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6年7月2日,9:30-11:30。笔试地点:射阳县城市管理局五楼会议室。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总分150分,90分为合格。 笔试成绩将在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
1.笔试阅卷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60分合格。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折算百分制后,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聘用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相同,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单位和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城管局网站、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4.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批准,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咨询电话
射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515—82320936。
六、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城管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15-82309009
射 阳 县 城 管 局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