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自治区公开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16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6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工作将于8月份组织开展,计划考录2100名(含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录400名人民警察)乡镇公务员、大学生“村官”、基层密码部门公务员、基层法院部门公务员、基层检察院部门公务员、基层工商部门公务员、基层安全部门公务员、基层司法部门公务员、基层公安部门公务员和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将于近期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西藏电视台、西藏人民广播电台、西藏日报等媒体公布。
二、2016年我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工作将于8月份开展,招考计划将根据国家统一安排确定后,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西藏电视台、西藏人民广播电台、西藏日报等媒体公布。
三、报考2016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的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
(七)符合自治区考录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咨询电话:0891-6845882 6845883 6845872
西藏自治区公开考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