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考生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之际,有少数人在社会上发布虚假招生信息误导考生,有少数高中学校在进行咨询过程中进行报名、缴费,这些行为严重违背高中招生政策。为了维护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现将有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重申如下:
一、严禁学校误导学生填报志愿、强迫学生填报志愿、代替学生填报志愿,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学校或个人负责。
二、严禁招收已被其他高中学校计划录取的学生,否则不予改录。学生如不到录取学校就读,将被视作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三、普通高中学校严禁招收普通高中控制线下的考生,否则,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并责成招收学校无条件退回。
四、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超计划招生。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私自招录考生,超计划招收的考生一律不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不予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不颁发高中毕业证书。
五、严禁普通高中学校之间办理借读,严禁学校收取借读费,否则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对借读考生一律不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请考生及家长认真阅读《仙桃市教育局致2016年初中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正确理解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和办法,认真阅读《仙桃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指南》,按要求填报志愿,不要轻信网上各种谣言及少数学校的虚假招生宣传信息,不要参与招生学校登记和缴费,以免上当受骗。所有录取工作必须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通过《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任何公、民办学校在系统之外私自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和考生个人负责。
同时,请各位家长和考生注意,填报志愿时间因遇特大洪灾而顺延一天,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8日下午5时。
仙桃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