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工作需要,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为酒泉市党政专用通信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通信网络运行维护岗位2名,通信线路维护岗位1名,综合管理(兼财务)岗位1名。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其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未在境外工作(不含公派出境)、生活、定居,未在境外驻华机构或外商独资企业工作;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历史清白;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事业心、责任感,愿意服从工作分配;
4.专业基础扎实,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
5.应聘人员年龄:年龄要求35岁以下是指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岁以下是指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条件:
1.应聘通信网络运行维护岗位人员,应具有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在通信电源、程控交换、传输、数据通信、通信工程建设等岗位工作3年以上,取得通信工程专业技术初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优先聘用,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
2.应聘通信线路维护岗位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通信线路维护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野外作业并随时外出执行任务,年龄在35岁以下。
3.应聘综合管理(兼财务)岗位人员,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通信管理工作并取得会计资格证书,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
4.运行维护和线路维护岗位涉及高、低压电源维护、空中和井下作业及应急通信保障工作,需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能适应24小时轮流值班,能够随时外出执行任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曾因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领导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党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静坐、绝食、罢工、罢课等活动以及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受到处分或者处罚的;
3.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者曾因严重违反保密规定被调离涉密岗位的;
6.有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酗酒等不良行为的。
7.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配偶、直系亲属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在国(境)外从事反对、攻击党和国家或者颠覆我政权活动的;参加邪教组织的;被列为影响国家安全重点管控人员的;因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受到处分或者处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至7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
2.报名地点: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报名时,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招聘岗位列表中的一个岗位。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二,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提供)。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三,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提供)。
(3)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3张,同时携带不大于20KB电子照片。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提交材料及证件不齐全或提交虚假信息的,不予报名。
4.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期间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也不接受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
5.考务费:每人150元,在报名时收取。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酒泉市委办公室牵头、酒泉市党政专用通信局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退还考务费并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10%的比例确定。
1、笔试
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导监督。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岗位招聘人数的1:3,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通知应聘者。
(1)考试内容: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2)考试时间:2016年7月30日9:00时至11:00时。
(3)准考证发放:应聘人员于2016年7月28日—29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4)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个别岗位达不到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在面试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最低面试分数线,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告知面试人员。
面试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当场提问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
应聘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技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30%计算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人员。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通信设备维护方面的专业基本技能。技能测试实行百分制评分,由酒泉市党政专用通信局组织实施,抽调相关专业人员评分。
4、综合成绩
应聘人员的最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10%。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专业技术职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考察政审和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的人选,考察政审工作由酒泉市委办公室组织实施。
通过应聘人员就读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原工作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按有关程序进行政审,考察政审结束后,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评价,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由酒泉市委办公室组织体检。体检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统一进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政审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确定的拟聘用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时所交考务费用不予退还。
3.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招聘单位。
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 0937-2617720
酒泉市党政专用通信局咨询电话: 0937-2617902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937-261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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