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海工学院公开招聘会计人员公告》,现就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初审名单
会计人员:刘旭华、胡昌华、王梦姣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人员请到淮海工学院人事处(苍梧路59号校本部行政楼308室)提供资格复审材料,携带身份证原件,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会计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一张(背面请写上姓名)。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7月15日下午3-5点,同时领取准考证,复审合格者全部参加笔试。
2016年7月16日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凡考前、考中、考后发现弄虚作假者,其报考资格随时取消,考试成绩无效。
三、考试
1.笔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
2.面试:按笔试成绩,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参加考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70分为合格。
3.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联系电话:0518-85895084
联系人:陆文前
淮海工学院人事处
201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