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业务工作需要,经研究,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速录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二)、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三)、熟悉或精通计算机应用,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快;
(四)、年龄在2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报名招聘速录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招聘名额:共招聘速录员16名。
三、速录员工作职责及任务
(一)、案件材料计算机录入工作;
(二)、案件庭审计算机录入工作;
(三)、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工资待遇:工资形式包括试用期工资制和聘用期工资制,按照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工资指导价位,确定报酬,每月不低于1200元。
三、报名时间:2012年2月24日至3月5日
四、报名地点: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开发区永安路273号)
五、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时间待定
六、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地点待定
七、招聘程序
(一)、个人到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速录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版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其中1张贴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带齐毕业证(2012届毕业生到系上开具相关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组织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符合条件的将组织进行适应岗位的技能测试,按照测试成绩择优录用。
(三)、到劳务市场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联系人:徐科长
咨询电话:13638702089 3395416
附件:《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速录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要求双面打印)
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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