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报考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有效材料,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⑵现场报名时,须提供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东台市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③往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2016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与单位签约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④招聘岗位必须的其他相关证件。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终止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⑶预约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在东台市卫计委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东台市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将报名表和上述要求的相关材料传真给报名机构审核。在领取考试准考证前,须提交相关材料原件供报名机构复核。
⑷开考比例为1:2。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调整后的岗位及招聘人数将在考试前公布。
⑸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考试费每人100元(户名:东台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国银行东台支行,账号526158228611,备注404001。汇款说明:招聘考试费、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及岗位序号。汇款后请将凭条送到东台市卫计委财务审计科,或发邮件至1042742997@qq.com)。
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考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