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6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贵阳市2016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和《贵阳市2016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的规定,现将体检复检(以下简称复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复检时间:2016年7月27日(周三)。
请参加复检的考生请于复检当日上午8:00前到解放军四十四门诊部3楼体检中心集中,8:10分仍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复检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生应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复检。
三、复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自复检当日报到起至离开复检区域,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复检前一天晚22:00后禁食、禁水。
五、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现场交体检医院(各复检项目收费标准不同)。
六、复检人员未参加复检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联系电话:0851-87988909(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0851-87989189(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管理和考试录用处)
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5日
附件:1.贵阳市2016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复检人员名单
2.贵州省2016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贵阳市基层工作进入体检复检人员名单
附件1-2详情请参考:http://gzgy.lss.gov.cn/art/2016/7/25/art_262_1124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