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日本招商的日语专业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计划及方向
日语专业毕业的招商人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日语专业毕业;
4、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及资格审核
1、时间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至8月6日(周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18号,招商中心大楼18楼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806办公室。咨询电话:0515—68821838、68821857。
2、报名材料。报名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提供原件的同时附复印件一份。填写《报名表》(应聘人员可登陆国家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ycedz.com和沿海就业网http://www.yh91.cn下载报名登记表)。
3、资格审核。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岗位按1:3比例开考,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减少或者取消招聘计划。
四、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1、考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笔试(用日语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部分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同时考察中日文语言交流及表达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
2、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口语测试)成绩高者作为考察考核对象。
主要考察现实表现、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有无不良记录等。如在考察考核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资格。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 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因个人重大过错被企业开除或除名的人员;
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录用的人员。
3、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和标准执行。因考察考核或者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4、公示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实行雇员制。待遇按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同职级人员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五、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防止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区监察局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68821860。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