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如再有相同,则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各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同分参照确定体检人员办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上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16届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