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费
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在当地旅游部门进行交费。交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17:00(节假日不开展缴费工作)。交费完成后,各区县统一汇总上报市旅发委行管科,报考费不予退还。
考生自2016年10月26日9:00起至考试前可下载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