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全省公安机关招录法医狱医专业人才公告》精神,现将2015年全省公安机关招录法医、狱医专业人才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
1、测评时间:2016年8月8日。
2、测评地点: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99号)。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须知》(附件2),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体能测评当天上午6:30在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警体馆前集合。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参加体能测评,上午8:00还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考生集合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行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4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除妊娠期考生暂不参加体能测评外(需提交书面申请及正规医院出具的怀孕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视为弃权,体能测评不合格。
如有疑问,请向湖北省公安厅政治部咨询,联系电话:027-67122236。
湖北省公安厅
2016年8月4日
附件:
1.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体能测评考生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