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城市路灯管护所(以下简称路灯管护所)系射阳县城市管理局下属全额财政拨款国有企业,成立于2002年8月,主要从事城市亮化及日常管护工作,系公共事业型单位。经县领导批准,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计算机工作人员1名,享受国家省、市、县规定待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笔试、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名额
1名
三、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责任感强;
3、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协作能力及良好的学习能力,身体健康;
4、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至8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射阳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人民东路8号)
联系人:吴云珍、王斯文
联系电话:82325389、18862060723、13003486266
(二)注意事项
1、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2)填写《射阳县城市管理局路灯管护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3)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由射阳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局监察室和路灯管护所办公室负责审核。本次招聘设1:3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组织考试。
六、招聘办法
1、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测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等,笔试时间、地点由射阳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电话通知。
2、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和评委评审的形式,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考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同分数取笔试成绩高者。
3、体检:体检标准及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替补。
4、考察:由射阳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和路灯管护所一起对通过面试以及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
5、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射阳县人力资源管理局、射阳县人事人才网和射阳县城市管理局网站上公示一周。
6、聘用:考察合格人员试用期3个月,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招聘工作监督
射阳县城市管理局监察室、路灯管护所督查科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局监察室电话:0515—82206789
路灯管护所督查科电话:0515—82369911
联系人:严中华、朱强
射阳县城市管理局
2016年8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