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报名、资格初审由市洋河新区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市洋河新区联系(0527—82668016)。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2)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市考试鉴定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3)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市洋河新区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洋河新区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12∶00—16∶00。
(7)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8)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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