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法检系统2012年度公务员招考简章(岗位职位计划表)点击下载查看(2012-3-14 16:50更新)
更新内容:
1、放宽了部分招考岗位的限制性条件。
2、修改了《报考指南》第二条第(十八)、(十九)款的表述,进一步明确“目前在职的公务员”报名参加此次考试的有关规定。
3、修改了《报考指南》第四条第(七)款的表述,进一步明确“报考人员如拟以‘2010-2012年未就业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未就业证明。如为2012年的毕业生,资格复审时以毕业证作为未就业证明。”
4、添加了省级各招录单位及各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方式(报考人员可按拟报职位所属地,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咨询相关部门)。
5、修改了公告中的网上缴费时间,将原来的“2011年”修改为“2012年”。
6、招考简章添加“单位所属州市”、“单位所属县区”两列信息。
7、修改了《报考指南》第二条第(四)款的表述,进一步明确“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已取得法学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报考法检系统司法工作岗位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8、修改了招考简章中个别岗位的简介及单位级别(这些修改项与报名条件无关)。
9、修改了《报考指南》第二条第(四)款的表述,进一步明确“ 针对应届非在职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当其报考省级机关除特警岗位外的其他人民警察岗位时,不论该岗位的年龄上限的要求是多少,系统自动将其年龄上限放宽至 40周岁;当其报考州市级及以下机关除特警岗位外的其他人民警察岗位时,不论该岗位的年龄上限的要求是多少,系统自动将其年龄上限放宽至 35周岁;当其报考特警岗位时,年龄上限为 25周岁,不作放宽处理。 ”
10、新增报名流程演示。
11、修改了专业指导目录,在新闻传播门类下增设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广告、广告学四个专业。
12、修改了《报考指南》第二条第(十)款的表述,进一步明确“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凭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劳动服务站(所)签章同意的《灵活就业登记表》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
13、修改了《报考指南》第四条第(七)款的表述,修正了未就业人员的定义及未就业证明的开具单位,补充了对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开具未就业证明的规定。
14、修改了《报考指南》第二条(二十)款的表述,进一步明确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是指按团中央或团省委下达的计划派遣、并持有团中央或团省委签章的服务证的人员,各高校自行派遣的人员不属此列。
15、在《报考指南》第二条中增加第(四十五)款,进一步明确了具备两份学历证书的人员的填写规范。
有关部门联系方式(2012-3-9 16:00新增),已添加到以上下载附件中。
报名流程演示(2012-3-12 23:00新增),已添加到以上下载附件中。
云南省法检系统2012年度公务员招考简章(岗位职位计划表)来源于云南省公务员局网站,随时有可能更新,请注意云南省公务员局网站的更新。(特别强调,如易贤网上岗位职位计划表信息发布时间有更新的情况,请务必重新下载职位表。)
下载后为.rar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04_云南省法检系统2012年度公务员招考简章.xls”的数据表文件,岗位计划即在该数据表文件中,数据表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的 Excel表制作,请务必确保你的电脑已经安装MS-Offic办公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数据表中数据量庞大,需要一定缓冲时间,请稍等片刻。 在数据表中,考生朋友可以通过招考地区查询,可以同时按下键盘上的Ctrl+F键,弹出一个“查找内容”的对话框,输入招考单位或地区名字即可查询。
因为数据量庞大,岗位表包含:岗位代码、招录单位全称、单位类别、招录主管部门、单位级别、招录岗位名称、岗位工作简介、岗位类型、招录人数、报考人员身份要求、性别要求 、民族要求、岗位具体需要的少数民族名称、学历性质要求、学历要求、学位要求、年龄要求、学科需求1、门类需求1、专业需求1、学科需求2、门类需求2、学科需求3、门类需求3、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服务地要求、政治面貌要求、是否为法检系统司法岗位、是否为人民警察岗位、其他招录条件、有关说明等信息,请注意把滚动条往右边拖动,方可查看全部岗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