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关于印发〈宜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宜人社〔2014〕32号)文件规定,宜兴市实验小学招聘编外用工人员7名(其中幼儿教师5名、保育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合格,品行端正,热爱幼教工作。
2.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办法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上午8:30-10:30,下午2:00-4:30。
3.报名地点:宜兴市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东校区)。
4.报名材料:网上下载并填写《宜兴市实验小学编外用工招聘报名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幼儿教师: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②保育员:学历证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1。
四、考试内容
1.第一阶段: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最高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报考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2倍,则该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第二阶段面试。
2.第二阶段:试讲(面试)。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两阶段考试结束后,根据第一阶段成绩和第二阶段成绩计算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试讲(面试)成绩×50%。
4.具体考试形式、内容和有关工作安排详见附件2、3。
5.考试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带好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考场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五、体检、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第一阶段成绩高低确定,如第一阶段成绩也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笔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招聘单位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录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办理录用手续,在职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所有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将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2.递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本人放弃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实行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编外用工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信息将及时在宜兴市实验小学网站(http://www.yxsyxx.net/)和宜兴市人才网(www.yxrsrc.gov.cn)公布,咨询电话:87333558;监督举报电话:87981642、87985125。
八、本公告由宜兴市实验小学负责解释。
附件:
宜兴市实验小学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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