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2016年招聘的160名特岗教师。
二、培训时间:2016年8月26日-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培训地点:鹿邑县高级中学多功能报告厅
四、培训内容:集中培训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教师专业发展、班主任工作指导、学校安全知识、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常规与课堂教学基本技能、信息技术教育等。远程培训的时间、方式、内容等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五、培训形式:聘请国家级和省级教育专家、名师和骨干教师及优秀教师等以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座谈研讨、交流互动等形式进行。
六、培训要求及其它事项:
1、2016年新招特岗教师接受岗前培训是自己应尽的义务。依照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如无故不参加培训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参训学员须服从授课教师和班主任的组织安排。培训期间县教体局师训股、干部作风督查中心、目标办安排专人对培训期间参训者的考勤情况、课堂笔记、课堂秩序等进行督查。
3、学员必须遵守培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课。无正当审批手续而擅自不参加岗前培训者及培训期间3次以上缺勤者,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
4、培训学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须由本人写明事由,到教体局师训股办理请假手续,并获得批准。
5、培训学员要认真学习,积极参与培训活动,撰写培训心得体会,要完成相应的培训作业。自觉维护教学秩序,遵守课堂纪律,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自觉关闭手机,或置于静音状态,不得在课堂内接打电话或随意走动。
6、培训结束后,将对参训学员集中培训的出勤情况、课堂表现、听课笔记、测试成绩等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颁发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一律不予聘用。
7、培训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自理。培训期间的培训费、资料费、专家劳务费从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支出。
8、学员在培训期间要注意交通饮食安全,杜绝意外事件发生。
鹿邑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