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的考生,按两科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知识的考生,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占70%,专业知识占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70%+专业成绩×30%。
(2)区考录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原则上按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特殊岗位、特殊专业除外)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总分并列的考生均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对少数民族考生视情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有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