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需要,锡山区公安派出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编外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东亭派出所11名,东湖塘派出所12名,港下派出所21人。
二、招聘岗位
辅助工作人员(专职协管员、专职巡防辅警二类)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9月16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
(1)锡山区东亭二泉中路139号(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招聘和求职服务窗口);
(2)东亭派出所,地址锡山区锡沪东路60号;
(3)东湖塘派出所,地址锡山区东湖塘锡港东路10号;(4)港下派出所,地址锡山区东港镇香山路27号。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等(以上证件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填写《锡山区公安派出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联系人:(1)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钱小姐、周先生,咨询电话88709976、88226763;(2)东亭派出所钱志平,咨询电话13812518989;(3)东湖塘派出所曹建新,咨询电话13921116829;(4)港下派出所赵源,咨询电话18806172086。
报名现场即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与录用
1、技能测试:应聘专职协管员岗位参加电脑打字和制表测试(各占50分)。
2、体能测试:应聘专职巡防辅警岗位参加测试。
3、体检。根据考生的成绩,按招聘职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4、政审。体检合格人选列为拟录用对象,由锡山公安分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高分到低分成绩顺次递补。
5、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情况,对拟招录人选名单在锡山区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监督举报电话:88214761
6、录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聘用部门为其办理录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人员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录用派出所所属街道(镇)辅助人员标准执行。
无锡市锡山区诚信外来劳动力职业介绍所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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