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人
要求:了解法人制度的历史沿革,了解其设立、变更和消灭的程序。理解法人的特殊权利能力与特殊行为能力。掌握法人的概念、特征及其分类。掌握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的成立条件。
(一)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二)法人制度的历史沿革;
(三)法人的分类;
(四)法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
(五)法人的成立与法人的机关;
(六)法人的变更、终止及清算。
五、民事法律行为
要求: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理解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类型及能力。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成立要件及生效要件;掌握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分类理论。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1、单方行为、双方行为以及共同行为;
2、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3、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
4、诺成行为和实践行为;
5、有因行为和无因行为;
6、主行为与从行为。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1、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
2、民事法律行为的特殊成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