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根据相应复试阶段推免生招生计划和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学院可在推免生复试录取过程中遴选优秀推免生进行本硕贯通培养,对特别优秀的推免生也可硕博贯通培养。
2.关于取消待录取。
考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原则上不同意取消待录取。
3.推免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经核实在申请及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5)入学前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