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院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依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硕士推免生接收录取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具体复试安排如下:
1、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文钧(主管研究生教育院长)
成员:程知群、刘顺兰、何志伟、胡晓轩、张海鹏
2、复试方式
复试主要采用资格审查、政审、体检、专业知识笔试(信号与系统、传感器原理)、面试(含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考核。
3、复试时间 2016年10月10日 地点 2教中341
上午8点资格审查、政审、体检;10点笔试
下午1点30分 面试
4、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笔试成绩(百分制)×20%+面试成绩(百分制)×6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百分制)×20%
5、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得录取。
三、联系电话 0571-86878618 邮箱hipinezhang@hdu.edu.cn
电子信息学院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