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范围
1. 户籍或固定工作单位在成华区行政辖区内人员。(注:“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近三个月以上社保缴费单的单位)
2.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3.2016年秋季不开展对应届毕业生的认定工作。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10月31日(工作日)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查看体检、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国考合格的考生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申请人员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2.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2日—11月3日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成都市成华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建设北路一段66号,一号桥世茂玉锦湾侧)教育局窗口
请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带上申请材料到现场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必须本人到现场亲自确认,不能由他人代替)。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未按规定时间交齐材料将不予受理)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请用A4纸打印,并粘贴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籍在成华区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籍不在成华区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成华区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和最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一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须达二级甲等,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须达二级乙等);
(6)体检表;
(7)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
(注:1.“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下载;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职工可由工作单位出具,其他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第8条“有无犯罪记录”处须由本人承诺“无犯罪记录”并签名、按手印,无需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两张;
(9)国考合格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须带上: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非国考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时还须带上:
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②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均在个人人事档案袋内。
(11)非国考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时还须带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体检安排:2016年10月10日——10月31日(工作日8:00——9:00)
凡符合成华区认定范围内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在网络报名成功后凭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办公室领取体检表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注意事项: 1.必须空腹 ;2.体检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半身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一张 ;3.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医院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取回自己的体检报告。)
5. 查看受理名单、测试题目和测试安排的时间:2016年11月18日
申请人可登录“成华区教育信息网”( http://www.cdchedu.com/)查看受理名单,查阅测试题目及测试安排。
6.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 2016年11月26日
需参加测试的申请人缴纳测评费每人每次190元,测试方式为面试加现场无学生讲课。
7.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间:2016年12月15日
经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成华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应及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到档案管理部门存放。
三、温馨提示:
1.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
3.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体检表上粘贴的照片和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用的照片必须一致。
4.申请人事先必须明确自己是否属于成华区的认定范围,因认定范围不符导致无法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6.咨询电话:84392586、84383167(节假日不上班 )
四、特别提示:
教育学、心理学报考A级合格的申报人员只能申请高中教师资格,请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相关要求到成都市教育局的相关网站进行申报。
成华区教育局
成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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