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医药商学院关于接收2017年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和《中国药科大学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药大研函〔2016〕20号)的要求,特制定国际医药商学院接收2017年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国际医药商学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硕士生导师等组成的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审核报名信息、确定复试名单、发放复试通知、组织考核、发放待录取通知、公示拟录取名单等工作,并报校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组长:马爱霞 于广琮
成员:常 峰 丁锦希 方 芳 褚淑贞 曹 阳 李洪超
蒋 蓉 罗卫国
二、各专业接收名额分配
此次接收的学生应为2017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优秀学生。学术学位接收总名额上限为38名(其中,社会与管理药学专业不超过18名,药物经济学专业不超过11名,企业管理专业不超过9名),专业学位接收工作由校研究生院负责。
三、接收对象及进入复试考核条件
学院以《中国药科大学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等文件要求为指导进行接收工作。
进入学院复试考核的推免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在学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3、获得所在高校2017年推荐免试资格,本科所学专业与我院硕士招生学科相关,跨专业申请者应具备所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并报考我院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入围复试;
5、“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国家基地班”专业、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已参加我校2016年暑期夏令营的考生优先入围复试。
四、进入复试考核人数
原则上学院按照各专业接收名额不超过200%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学生名单。
五、报名、复试考核
申请人可以于2016年9月22日17:00前登陆我校推免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yjsfslq.cpu.edu.cn/tmdefault.aspx)进行注册预报名,学校将优先安排复试、优先接收。
我院会按照接收到的预报名名单进行筛选、组织接收复试。复试考核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要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创新素质和外语能力等。
所有取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须在2016年9月28日至10月22日期间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报名、确认接收等相关操作。
第一批次日程安排如下:
1、9月23日前获得免推资格的申请者通过学校“推免生报名系统”进行注册预报名。
2、学院将在9月23日后根据收到的预报名名单进行筛选。由学校发放优先复试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
3、9月25日学院组织第一轮复试考核。复试考核包括2个方面:专业英语能力测试、专业知识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部分:专业英语能力测试 30分
要求:每位考生根据提供的英文文献进行概括归纳,写出英文摘要。
时间:2016年9月25日 8:00—9:00
地点:江宁校区教学楼E202教室。
第二部分:专业知识综合能力测试 70分
要求:考查学生阅读文献、综合分析问题和逻辑表达问题的能力,以自我介绍、回答问题等形式考核。包含文献阅读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掌握测试。
(1)文献阅读能力测试(30分)时间:2016年9月25日 9:30-11:00
地点:江宁校区教学楼E202教室。
(2)专业知识掌握测试(40分)时间:2016年9月25日 13:00开始
地点:江宁校区经管文楼(社会与管理药学专业:233会议室;药物经济学专业:208会议室;企业管理专业:127会议室)
面试专家组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打分,最终复试成绩=专业知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专业英语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线(60分)的考生按照最终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学科接收推免生计划数确定待录取名单。
如果有以下两种情况任何一种,则该考生不予录取:
1、最终复试成绩低于合格线(60分);
2、对在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按照相关规定取消推免生拟录取资格。
复试考核时应提供材料:
1、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
2、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携带2016年9月1日以来推荐学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升学体检报告,报考我院多个专业的,只提供一份体检报告即可;
3、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4、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5、在公开发行的刊物或全国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出示原件,复印件留存我院备案。
六、填报导师志愿
复试时,组织考生填报导师志愿,每位考生可以填报两个导师志愿,并选择是否同意调剂,以便导师和考生双向选择。
七、成绩公布及待录取
学院拟定于在复试结束当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对通过的考生发放拟接收函通知,并于9月28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布成绩,并对复试优秀、体检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可查看待录取通知及复试成绩,并须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不可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视为放弃该专业的拟录取资格。学院也将向参加复试而未被接收的考生及时反馈信息。考生只可同意接受我院一个专业的待录取通知。
同等条件下,“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国家基地班”专业、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我校2016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的学生优先接收。
八、多批次复试录取
第一批次待录取结束后,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学科是递补录取还是组织新一批次复试。如进行多批次复试录取,考生在某一专业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不能再次报考该专业。
九、公示
学院将于2016年10月14日-2016年10月23日对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在我院网站上公示,如有异议可与学院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电话:025-86185038。
十、学费奖助政策
参照中国药科大学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执行。
十一、政策咨询
考生在接收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学院时老师咨询。电话:025-86185038,13852293099。
十二、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国际医药商学院。
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