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3、公布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时间: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