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罗田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方案》、《2016年度罗田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为做好2016年罗田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的面试工作,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面试入围名单中的考生,具体请登录罗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罗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罗田教育信息网《关于2016年罗田县公开幼儿教师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公示》中查询。
二、面试地点 罗田县实验中学教学楼(罗田县东门水厂旁边)。
三、面试时间和项目 2016年11月5日上午6:30—下午7:00; 考生必须在当天6:30前到达考点,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具体时间如下。
1、简笔画考试:简笔画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考生按笔试准考证号到指定考室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上午7:00—7:15。
2、面试:简笔画考试结束后,考生到指定候考室抽取面试顺序号,8:00开始考试。面试项目顺序为讲幼儿故事、无伴奏舞蹈、电子琴自弹自唱。每个考生须在10分钟内顺序完成3个项目的测试,计时员报告时间到时,考生立即停止测试。
四、评委聘请 评委一律外请。
五、面试分组 面试分面试一组、二组、三组,每组评委由7名专家组成。考生分组为:报考县幼儿园、县城南幼儿园和县城东幼儿园教师的考生为一组;报考凤山镇中心学校、骆驼坳镇中心学校、白莲乡中心学校、匡河镇中心学校、大河岸镇中心学校、白庙河镇中心学校和河铺镇中心学校的考生为一组;报考九资河镇中心学校、胜利镇中心学校、平湖乡中心学校、三里畈镇中心学校、大崎镇中心学校的考生为一组。通过现场抽签确定面试一组、二组、三组所对应的考生组。
六、面试方法 简笔画通过临摹简笔画、命题简笔画测试考生简笔画的基本技能;讲幼儿故事通过抽取一篇幼儿故事现场讲述,测试考生普通话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无伴奏舞蹈通过抽取一个幼儿舞蹈动作现场进行无伴奏表演,测试考生从事幼教应具备的舞蹈基本技能;电子琴自弹自唱通过抽取一首幼儿或儿童歌曲简谱用电子琴自弹自唱,测试考生从事幼教应具备的弹、唱基本技能。
所有面试器材由面试组提供,考生严禁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和器材进入考场。
七、单项成绩的评定、计算和总成绩计算 每个单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单项成绩最高分不超过90分(超过90分的应写出详细的评分说明),最低分不低于70分。每个单项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下五个有效分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该单项测试的有效得分,由核分员当场宣布并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简笔画除外)。每个单项再按简笔画占25%、讲幼儿故事占25%、无伴奏舞蹈占20%、电子琴自弹自唱占30%折算出该考生的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七、面试缺考、违纪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无法形成竞争时,实行最低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面试总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
九、面试须带的物品 面试时请带好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简笔画考试时需要的铅笔、钢笔(中性笔)和橡皮擦(改正液)。
十、面试要求和注意事项
1、考生在面试时带上所须证件和物品,在规定的面试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以免延误而影响面试,在规定时间未到或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记零分。
2、按面试有关规定,考生必须全天封闭管理,请考生自带饮水,上午未面试完的考生由考务组代为购买盒饭,费用自理。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进考室前关好机上交统一集中保管,本人面试全部结束后领取)。
4、考生只准自带铅笔、钢笔(中性笔)和橡皮擦(改正液)。
5、考生应衣着整洁,举止大方,吐词清晰,讲普通话。面试时,考生按主考官的指令开展技能展示,考生只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作自我介绍、不得说出姓名等与自己身份有关的任何信息。
6、考生进入候考室后不得喧哗、吵闹,不准外出。
7、考生由引导员按抽签顺序从候考室引导到相应面试考室进行面试。
8、考生结束讲故事、舞蹈、弹唱面试后在面试席候分,待成绩公布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室。考生不得带走试题,不得返回候考室,可到考场办公室取回自己的物品。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并计入人事招考诚信记录。
①请他人代考者;②携带通讯工具的;③在候考室喧哗吵闹的;④不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的。
中共罗田县委组织部
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田县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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