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称博士推免生)工作即将开始,依据江科大校〔2016〕149号《江苏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17年博士推免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博士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以下简称接收学院)成立博士推免生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及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等进行综合考核。领导小组一般由学院相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5-7人组成。
二、推荐名额
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点不超过3人,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点不超过3人,特种经济动物饲养博士点不超过3人。
三、推荐对象
我校二年级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三年级在读硕士研究生。
四、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第一学历须为本科,学位须为学士或学士以上。
3.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成绩优良,有较好的科研潜质和培养前途。
4.推荐对象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等,由博士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以下简称接收学院)负责考核。推荐对象在读期间有公开发表本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或获得过市厅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学术类竞赛,或获发明专利授权等能证明其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培养潜质的显著成果,可适当放宽条件。
5.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成绩≥425分,或IELTS成绩≥6.5分,或TOEFL成绩≥85分,或研究生英语课程成绩优良,或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在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在会上进行交流。
6.申请的博士专业应与硕士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导师须在当年有博士生招生资格。
7.申请必须由两名具有正高职称的教师推荐、经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同意。
五、推荐程序
1.接收学院按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制订学院博士推免生实施方案,方案应从对申请人的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及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明确考核成绩计分方法,填写博士推免生方案表11月10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各学院组织进行博士推免生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1月15日前向接收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及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3.接收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11月18日前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拟推荐名单和1-2人的替补名单,填写拟推荐博士推免生汇总表,名单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11月25日前将申请表、考核记录、汇总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交研究生院审核,审核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4.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全校博士推免生名单后,公示并体检。公示期间出现学生放弃、公示未通过等情况的,将从学院替补名单中依次递补。
5.签订博士推免生培养协议书。
六、博士推免生的录取
1.获得推荐资格的博士推免生根据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按要求网上报名、提供相关材料并交纳报名费200元。
2.录取通知书等材料与2017年统考博士研究生一并邮寄。
3. 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博士推免生获批后,原则上不得申请硕士学位;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必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各学院严格执行博士推免生工作纪律,推免过程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学生权益和学校声誉。接收学院考核小组对本学院博士推免生工作结果负责,考核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博士推免生工作进行监督监察。
纪检部门监督申诉电话:0511-84401047
研招办博士推免咨询电话:0511-84402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