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待遇:我中心将与经面试合格录用者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不低于1800元,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初审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不退回应聘材料;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2016年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