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本部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下同)到本部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公务员对象为河源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河源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廉洁自律;
2.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政策研究能力,工作表现突出;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32周岁以下,科员(含科员)以下职务,(要求在1984年10月31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具有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不符合组织系统选调招录人员相关规定的;
3.未达到最低服务基层年限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违法犯罪和违纪受过处分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6日至18日,3个工作日。在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时间段内,接受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龙川县老隆镇中山东路20号县政府大院县委栋3楼中共龙川县委组织部办公室(联系电话:6752715)。
(三)报名材料。(所有递交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1.《中共龙川县委组织部2016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表格在广东龙川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chuan.gov.cn/shtml/index_blue.shtml)下载。报名表除提供纸质版外,电子版需发送到邮箱:hylczzb@126.com。
2.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与原件相符”证明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本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
(四)报名要求。参加选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并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资格审查。本部根据选调资格条件和提交的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将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逐项淘汰进行。
(一)笔试。
1.内容。笔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和测评基本技能,闭卷作答,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2.时间和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3.命题及评卷。笔试委托相关机构命题和评卷。
4.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考的职位,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在合格分以上的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考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二)面试。
1.时间和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2.面试方式。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考生的个人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3.命题及考官组成。面试试题委托相关机构命制,面试考官由相关人员组成。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根据报考的职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在合格分以上的考生中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要求进行。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考察主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干部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了解本人平时表现及家庭情况等,考察组成员由县委组织部相关人员组成。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其名额将由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在公示时将专门说明。
六、公示与转任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选调转任人选,名单在广东龙川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转任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七、有关说明
(一)选调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经查实后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二)在考试各个环节,报考人员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三)本次选调事项、考试成绩、选调结果等有关信息将在广东龙川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本公告由中共龙川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本次选调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6887623。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