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廉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中专以上学历,户籍地本市范围,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10月份以后出生),女性,未婚,身高1.58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公文写作基础,普通话清晰流利,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有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热爱本职工作。
二、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止(正常上下班时间)。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提交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并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
3、报名地点:廉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廉江市廉江大道北55号工商银行二楼),联系人:吴先生、林先生;联系电话:0759-6623668,0759-6621348。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总分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满分5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办公室文秘工作基本知识,计算机操作等相关知识。
2.面试(满分50分)。面试采取抽签方式决定顺序,依次单独进入面试室。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进行自我介绍,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同时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和仪容仪态等。
(三)体检
1、根据考试(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要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统一到体检中心提取。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取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由廉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研究确定拟聘窗口人员名单,并在廉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示5天。
(五)试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进行试用期2个月。
(六)聘用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招聘单位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为3年,聘用期满后根据本人志愿和工作表现以及用人单位需要再予续聘。
三、薪酬待遇
聘用期内,月薪资待遇按市相关政策执行。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无黄、赌、毒、酗酒等不良嗜好,一经发现,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廉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解释。
廉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