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季南通市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报名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
时间:12月2日9:00-17:00;地点:启东市公共卫生中心(汇龙镇民胜南路)底楼111室。
2.所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非2017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3)研究生学历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学校专业方向证明;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
(四)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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