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社会人员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为准);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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