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现将我县注册人员初审结论公示如下..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现将我县注册人员初审结论公示如下,公示时间截止到12月5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实名反映。
受理部门:郫县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87931823
附件:郫县教育局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注册初审结论
郫县教育局
2016年11月30
附件:郫县教育局2016秋季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初审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