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管委会决定在广东省范围内选调4名公务员。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高明区西江新城管委会科员4名。
二、选调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
2、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政治、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
3、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土建、土木工程、文秘、新闻传播、法学类相关专业,或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全日制本科其他专业。
5、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及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6、原则上选调后须在我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调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满试用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者,请于2016年12月16日前通过速递方式(请选择EMS或顺丰快递)将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能够反映工作经历的年度考核表等相关证明、业绩成果等材料复印件寄送到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管委会。联系人:李小姐;电话:0757-88881609。
邮寄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128号西江新城管委会,邮编:528500。
四、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对报名者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参加面试;未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考试:采取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拟选调人员参加体检之前必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材料,不能提供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西江新城管委会有权确定是否在候选人员中递补。
(四)考察:对被考察者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依靠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组织和群众,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五)转任:根据考察结果,经西江新城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确定选调人员,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