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工作需要,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欢迎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参加选聘。
一、服务范围: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所涉及的法律事务。
二、服务期限:暂定二年
三、服务内容:
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涉及《劳动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职业教育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劳动合同条例》、《省工资支付条例》、《社会保险征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其服务内容包括:
1、法律咨询。就业务工作中遇到的一般、简单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者书面的法律分析意见。
2、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聘请方的要求,对聘请方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等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为聘请方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
3、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对聘请方参与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以及起草或者拟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4、协助研议难点问题。受聘请方邀请,定期或者不定期(通常为每月一次)就涉及聘请方法律事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法律意见。被聘请方应及时安排承办律师以保证随叫随到。
5、举办法律讲座。结合聘请方特点,定期或不定期为聘请方单位人员举办法律讲座,以提高聘请方人员依法行政法律意识和水平。
6、代理重大非诉讼法律事务。受聘请方委托,代理或者协助聘请方处理有关涉法的疑难复杂、信访、执法等重大非诉讼法律事务。
7、代理诉讼法律事务。当发生涉及聘请方诉讼、仲裁等活动时,接受聘请方委托和授权,作为聘请方的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以及执行等诉讼程序。
8、应聘请方要求,参与行政执法听证活动。
9、协助聘请方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四、选聘条件:
1.参加选聘的对象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在崇川区行政区域内有常设机构。
2.律师事务所通过上年年检,考核称职的执业律师不少于5名,机构及人员执业稳定,近三年内未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处罚,在本区域内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影响力。
3.选派的服务人数至少为1人。选派服务人员应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专职从事法律事务(指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行政机关法律实务经验,并有相应的业绩。主要执业方向为社会管理、行政执法领域,熟悉行政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基本运作流程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业务,熟悉崇川区的劳动用工、征地安置政策。
五、需提交的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简介,近三年获得相关荣誉的证明材料;
3.拟安排的律师简历、执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4.法律顾问合同草案和服务报价。
报名的律师事务所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作为无效报名处理。
六、材料提交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2月9日16:00截止。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16室。
联系电话:55082223,联系人:徐曙明
七、选聘方式:
由崇川区人社局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定小组,对参加选聘的律师事务所,综合考察服务能力、法律顾问合同和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评议(评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择优确定聘请对象,并将确定的聘请对象在中国崇川网(http://www.chongchuan.gov.cn/)和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chongchuan.gov.cn/)公示。
公示期内未收到经查实的影响选聘资格的情况反映的,在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与确定的聘请对象签订法律顾问合同。
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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