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还需要哪些材料才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除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人事关系在江苏省的外省户籍考生还应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和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的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其他教师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对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不作要求。
体检合格证明:必须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要求,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鉴定证明等。
详见各认定机构的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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