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发展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 高中、初中招聘对象
1.台州户籍或台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部分岗位对生源、户籍另有要求的,以《一览表》所列为准;
3.研究生学历的户籍不限。
(二)小学招聘对象
1.台州户籍或台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部分岗位对生源、户籍另有要求的,以《一览表》所列为准;
3.研究生学历的户籍不限。
(三) 中小学会计、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招聘对象
1.台州户籍或台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部分岗位对生源、户籍另有要求的,以《一览表》所列为准。
3.研究生学历的户籍不限;
(四)幼儿园招聘对象
1.台州户籍或台州生源,大专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部分岗位对生源、户籍另有要求的,以《一览表》所列为准;
3.研究生学历的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开始日(1981年2月15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并符合《2017年三门县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中招聘岗位所列各项要求和条件。
2.身体健康。
3.专业对口或相近。
4.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届毕业生取得资格证期限为中国足彩网:8月30日。
三、报名
时间:2017年2月15日—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地点: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联系电话: 83317602、83333178。
报名时:带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凭毕业院校证明(注明全日制性质、学历、专业)参加报名,但在招聘面试前必须提供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资格。
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会计报名时不分中小学。
高中生物、高中政治、初中语文、初中社会、中小学音乐、体育岗位报名审核合格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聘计划数2倍,其他学科岗位报名审核合格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初中语文岗位报名比例不足的,核减的岗位数纳入小学语文岗位上。
四、文化考试
1.考试内容:普通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岗位考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卷面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 = 教育基础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70%。中小学会计岗位只考学科专业知识,不考教育基础知识,卷面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低于50分(体育学科为40分)的不列为面试对象。
2.考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30 教育基础知识;
下午14:30——17:00 学科专业知识。
3.考试地点:三门第二高级中学。
4.考试时带准考证(准考证于4月14日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本人居民身份证。
5.查分时间: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两日内受理查分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五、面试
在符合条件考生当中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实际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10名以下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10以上的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达不到该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初定七月份,具体时间、地点、项目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分)的,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六、成绩合成
报考中小学会计岗位的: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上述外其他岗位的:
总成绩=(教育基础知识笔试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70%)*50%+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小数点后数字均保留两位。
七、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岗位实际招聘数的1 : 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笔试成绩高者为优先(下同)。体检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足球游戏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社保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好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 12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实际招聘数1 : 1 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各校,再由各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进行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及教师资格证类别,安排到中学或小学。报考幼儿(学前)教育的,全部安排到农村幼儿园。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1.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因作弊等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至报名截止日仍处在限考期内的;
2.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
3.在考录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4.在考试、体检过程中发现冒名顶替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恶意报名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十一、其他
1.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进入考察后,因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申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予递补。
3.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三门县教育局
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7日
附件: